列印電子發票,包括證明聯與交易明細,其證明聯紙張大小為寛
5.7 cm * 長 9 cm ,
其交易明細紙張大小為寛 5.7 cm,而長度不限制。

[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-
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一]
圖 1-1

圖 1-2
[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-
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二]
圖 1-1
帳管通提供A4與A5格式使用
財政部 106 年 1月 12
日修正發布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規定
修正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,有關電子發票證明聯「格式二」,自一百零六年四月一日生效。
帳管通電子發票證明聯
格式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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